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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安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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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動本校廢棄物減量措施及響應行政院環保署於 96 年 7 月 1 日執行政府機關紙杯減量政策 , 限制於內部會議 (如主管會報等) 及開放空間或服務民眾場所 (如圖書館等) 不得提供紙杯、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 (指杯水及瓶裝礦泉水) 敬請配合推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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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自 96 年 7 月 1 日起環保署規定以下場合不得提供紙杯、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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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政府機關辦理內部會議 (如主管會報、行政會議、導師會議等會議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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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政府機關所屬開放空間或服務民眾場所 (如圖書館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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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請本校各單位學院 、 系所、中心共同響應減量使用紙杯、 杯水措施,請於召開會議、研討會、招待來賓時 , 請勿提供紙杯、杯水、罐裝水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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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擬請各單位應盡量配合購置可重複使用之茶杯或水杯 , 於訪客或來賓到訪時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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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請各單位召開會議或教育訓練時 , 可在通知單備註欄上加註響應紙杯減量、請自備環保杯之提醒用語 , 並註明「開會現場備有可重複使用之環保水杯,現場將僅提供茶水裝填來源,不提供紙杯、杯水、罐裝水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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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措施及作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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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學校各相關會議時,應以使用現場提供之水杯或自行攜帶杯子為原則,如未有 RO 逆滲透飲水機,現場應備有茶水桶供裝填飲水之來源,召開會議單位或召集人應指定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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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重複使用之水杯及處理設備,應經常保養、消毒並保持乾淨、清潔、衛生,以維護飲水之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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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擬訂定未來減量使用目標,97 年度紙杯使用數量至少減至 95 年度使用量之 50%, 98 年紙杯使用數量至少減至 95 年度使用量之 25%,最終到完全不再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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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紙杯使用減量以紙杯 95 年度採購量為基準, 並檢視包裝飲用水採購量是否有異常增加,97 年度將再進行 96 年度之調查,請各單位自行斟酌購買數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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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請大家一起從源頭減量、減少資源浪費,將習慣意識進化為環保意識,為了讓我們大家有舒適的生活環境,出門前別忘了攜帶環保杯 , 讓我們隨手做環保,生活更美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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